乾道五年(1169年),陆游四十五岁,奉命为夔州通判。次年(1170年)六月初,他从临安出发,踏上了入川的水程。这首诗是六月二十八日舟过镇江,停泊在瓜洲时所作。陆游在来镇江之前,已历官镇江、隆兴通判,乾道三年,被言官以“交结台谏,鼓唱是非,力说张浚用兵”而罢官,至此复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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