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词是李清照的早期作品,创作地点在青州。自公元1107年起,李清照与赵明诚屏居乡里十余年。赵明诚何时重新出来做官,史无明载。据陈祖美《李清照简明年表》:“公元1118至1120年(重和元年至宣和二年),这期间赵明诚或有外任,清照独居青州。是时明诚或有蓄妾之举。作《点绛唇》《凤凰台上忆吹箫》等。”而刘忆萱在《李清照诗词选注》中认为此词作于赵明诚赴莱州任职之际,时间约为公元1121年(宣和三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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