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当是乾元二年(759)深秋在秦州时作。赞公是杜甫的旧友,在长安大云寺作住持时,曹留杜甫在寺内小住,并赠送丝细毛布。不曾想到在流寓中相逢。诗中描写夜宿赞公土室的所见所感,对赞公的守禅本性给予赞美,抒发了他乡遇故知的欣喜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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