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首诗作于唐高宗仪凤三年(678年)。当年,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刚升为侍御史的骆宾王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后,遭诬,以贪赃罪名下狱。闻一多先生说,骆宾王“天生一副侠骨,专喜欢管闲事,打抱不平、杀人报仇、革命,帮痴心女子打负心汉”(《宫体诗的自赎》)。这些话道出了骆宾王下狱的根本原因。他敢抗上司、敢动刀笔,于是被当权者以“贪赃”与“触忤武后”的罪名收系下狱。此诗是骆宾王身陷囹圄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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