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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都篇
(48016人评分) 8.3

朝代:魏晋

作者:曹植

类型: 叙事写人讽刺

原文:

名都多妖女,京洛出少年。
宝剑值千金,被服丽且鲜。
斗鸡东郊道,走马长楸间。
驰骋未能半,双兔过我前。
揽弓捷鸣镝,长驱上南山。
左挽因右发,一纵两禽连。
余巧未及展,仰手接飞鸢。
观者咸称善,众工归我妍。
归来宴平乐,美酒斗十千。
脍鲤臇胎鰕,炮鳖炙熊蹯。
鸣俦啸匹侣,列坐竟长筵。
连翩击鞠壤,巧捷惟万端。
白日西南驰,光景不可攀。
云散还城邑,清晨复来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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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名都盛产艳丽的美女,洛阳更有风度翩翩的少年。我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,身着的衣服奢华鲜艳。斗鸡在东郊的道路上,赛马于长列的楸树间。我骑马驰骋还不到半路,一双野兔就蹦到了跟前。于是立即弯起gōng弩搭上了响箭,扬鞭策马追上了南山。我左手挽弓,右手发箭,只一箭就把双兔射倒了。别的技巧还没有施展,又迎头射中空中的飞鸢。观猎的行人齐声喝彩,旁边的射手为我赞叹。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,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。细切了鲤鱼烹煮虾羹,爆炒甲鱼再烧烤熊掌。呼朋引伴地前来入座,长长的筵席顷刻坐满。蹴鞠和击壤忙个不停,身手敏捷,花样翻新。太阳永远疾驰在西南,流逝的光景不可追攀。盛宴后我们如云骤散,明天清晨再来此畅饮游玩!

注释
①名都:大都市。妖女:艳丽的女子。京洛:指当时东汉的京城洛阳。
②长楸间:指大道上。长楸,是一种枝干高耸的落叶乔木,古时往往于大道两旁种楸树。
③捷:插。鸣镝:响箭。
④左挽因右发:左手挽弓,右手发箭。纵:放箭。两禽:指双免。“禽”字古时对鸟兽通用。
⑤鸢:鹞鹰的俗称。
⑥众工:许多善射的人。归我妍:夸赞我的本领高超。
⑦平乐:洛阳西门外的一座楼观。
⑧“脍鲤”两句:这两句是说:把鲤鱼的肉切得很细,用斑鱼做少汁的羹。脍,细切肉。臇,汁很少的肉羹。胎虾,有子的斑鱼。
⑨炮、炙:烧烤。熊蹯:熊掌。⑩鸣俦啸匹侣:呼朋唤友。俦(chóu)、匹侣:朋友,同伴。竟,坐满。连翩:连续而轻捷之状。击鞠壤:蹴鞠、击壤,都是古时的游戏。鞠为毛球,玩时用脚踢。壤为木制的游戏器具,共两块,玩时先将一块放在三四十步以外的地上,用另一块投击它。光景:日光。攀:追挽,留住。“云散”两句:众少年在黄昏时分星散回家,明天清早再来到东郊道、南山、平乐观等处游玩。

参考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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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赏

  《名都篇》属于乐府《杂曲歌·齐瑟行》歌辞,无古辞。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、射猎游戏、饮宴无度的生活。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: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,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,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。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,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,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,破败零落,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,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,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。考曹植于公元211年(建安十六年)所作的《送应氏》中说:“洛阳何寂寞,宫室尽烧焚,垣墙皆顿擗,荆棘上参天。”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,故从后一种说法。

  至于此诗的主旨,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:一说以为“刺时人骑射之射妙,游骋之乐,而无爱国之心”(《文选》六臣注引张铣语),即以讽谕为主,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。一说以为“子建自负其才,思树勋业,而为文帝所忌,抑郁不得伸,故感愤赋此”(《古诗赏析》引唐汝谔语),即以少年自况,由此表示心迹。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,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,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,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;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,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,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。当然,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,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,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。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,便是“劝百而讽一”,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,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。

 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。开头二句以邯郸、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,以“妖女’引出“少年”,起调即著色浓艳。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,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,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,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。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:在城东郊外斗鸡,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。斗鸡是汉、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,曹植本人就有《斗鸡》诗极言以斗鸡取乐,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,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。“驰骋未能半”以下写少年的驰猎,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,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,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,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。“归来宴平乐”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。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,少年在此大摆宴席,开怀畅饮,不惜酒价的昂贵,欲一醉方休。席上有切细的鲤鱼、虾子肉羹,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,呼唤高朋入座,摆开了长长的筵席,可见其穷奢极欲。“连翩”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,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,变化万端。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,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,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,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。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,欢乐已尽,人去筵散,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,说到了明天,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。

 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,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。他是一位风度翩翩,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,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,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,于国无补;他慷慨好施,穷极奢华,然未知节俭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光阴虚掷,而无忧国忧民之心。然而,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,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,如写他善射曰:“左挽因右发,一纵两禽连。余巧未及展,仰手接飞鸢。”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:“脍鲤臇胎鰕,寒鳖炙熊蹯。”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,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,过份的逞才与奢豪,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。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,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。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,“白日西南驰,光景不可攀”已隐寓时光虚度,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,然结句忽又说“清晨复来还”,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。故陈祚明《采菽堂古诗选》中说:“白日”二句下,定当言寿命不常,少年俄为老丑,或欢乐难久,忧戚继之,方于作诗之意有合,今只曰‘云散还城邑,清晨复来还’而已,万端感慨皆在言外。”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,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。

 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,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,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、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,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,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,能够简略分明、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。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,其他如斗鸡、跑马、蹴踘、击壤只是一句带过,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。他用了“驰骋未能半”至“众工归我妍”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,写来绘声绘色,如耳闻目见,“馀巧未及展,仰手接飞鸢”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,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,“观者咸称善,众工归我妍”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,正如古乐府《陌上桑》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,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,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,其手法则同出一辙。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、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,故吴淇曾说:“寻常人作名都诗,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,杂错以炫博。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,以例其余。于少年中,只出得两事,一日驰骋,一日饮宴。”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、详略分明的特点。

简析

  名都者,邯郸、临淄之类也。《名都篇》,以刺时人骑射之妙,游骋之乐,而无忧国之心也。这是曹植自己创作的乐府新题之一。本篇内容描写都市富家子弟的游荡生活,反映了曹植自己少年时代的豪情放诞生活。篇题中的“名都”意指著名的国都。

作者介绍

曹植

曹植(192-232),字子建,沛国谯(今安徽省亳州市)人。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,建安文学代表人物。魏武帝曹操之子,魏文帝曹丕之弟,生前曾为陈王,去世后谥号“思”,因此又称陈思王。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、曹丕合称为“三曹”,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“天下才有一石,曹子建独占八斗”的评价。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“仙才”者,曹植、李白、苏轼三人耳。...